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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一张身份证 被判拘役四个月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09-22 14:10:13


    一无业男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竟置国家法律不顾,伪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售,最终被判刑。9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被告人彭张永拘役四个月。

    现年26岁的彭张永,2009年5月15日从下线张活虎处拿取详细资料,谈好价钱后,交给其上线老板伪造了一张姓名为张雪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09年5月17日,彭张永与张活虎在南昌市站前西路灶王爷门口进行假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缴获的姓名为张雪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假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张永违反国家管理法规,伪造居民身份证一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彭张永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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