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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出租车欲勒死女司机 南阳两男子被惩处
作者:曾庆朝 海清 发布时间:2009-09-23 15:04:29
抢劫出租车捆绑女司机,并差点将女司机勒死的王长运、王长庆两罪犯,9月23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并被判赔偿受害人修车费、医疗费8100元,及退还被抢现金及手机。 现年35岁的王长运和现年33岁的王长庆,均系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裴庄村大庄6组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9日晚,王长运、王长庆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二人分工由王长运在红泥湾马集附近等候,由王长庆到南阳市区拦乘出租车。当晚21时许,王长庆在南阳市光武路黄金海岸休闲沐浴会所对面拦乘女司机刘海玲的出租车。行至红泥湾镇马集附近时,王长庆让司机刘海玲停车,在此等候的王长运即拉开车门抢钱,司机刘海玲反抗呼救,被告人王长运用随身携带的一块孝布将刘海玲脖子勒住将其勒晕后,二人用绳子又将其捆绑起来扔到红泥湾镇裴庄村大庄西边的沟内,后将刘海玲身上装的当天的营运款400余元现金和一部金立牌手机抢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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