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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吨有害污泥倾入河床 被告人辩称业内皆如此
作者:高健     发布时间:2009-09-23 15:48:32


    把6500吨含有多种重金属和大量细菌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进北京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永定河旧河床砂坑内,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损失高达上亿元。昨天,京城最大一起污染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肇事人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涛当庭称:“算不算污染,法官说了算。”

  除了何涛外,其余4名被告人刘永祥、吴健华、刘书力是门头沟永定镇上岸村和坝房子村的村民,蒋小兵是上岸村一砂坑的承包人。

  去年5月,有村民向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维权案件督查部投诉,反映有人向门头沟上岸村东侧两个砂坑里倾倒大量污泥。门头沟区环保局监察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发现,污泥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同时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数都严重超标,排放到周边地区的恶臭气体强度为三至五级,对该地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这些污泥来自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

  随后,检方介入调查发现,砂坑分属刘永祥和蒋小兵承包,倾倒公司为北京环兴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共向砂坑倾倒6500吨污泥,经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评估,该污染治理费用初步约8030万元,加上远期费用将超过1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何涛等人非法处置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指控,何涛并没有过多的反驳,他承认自己倾倒污泥的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他有些“疑惑”。“我们这个行业在2008年以前,大多数公司都像我们这么做!”何涛说,因为污水厂给的污泥处理费根本不够无害化处理污泥,所以他只能联系当地村民和砂坑承包人,经他们同意,直接倾倒污泥。

  曾在污水厂工作的何涛,深知应该如何处理污泥。“污泥处理主要有农用、干化以及填埋三种方式,但按照国家标准做无害化处理,哪种方式处置污泥每吨都得几百元,跟我合作的清河、酒仙桥两家污水处理厂才出价26元(每吨),仅够运费。”

  何涛还承认,其公司压根也没有做无害化处理的能力。“你们没有能力,为什么污水厂还和你们合作?”对于法官的询问,何涛回答:“污水厂一般只要求法人承包,不做其他审查。”“那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严重污染了环境?”对此,何涛也给了一个很“无厘头”的答案:“这个问题……我尊重法庭的意见。”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京报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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