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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一身三罪被起诉
作者:范跃红 毛伟利    发布时间:2009-09-23 16:00:04


    浙江省遂昌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罗福裕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罪9月20日被遂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罗福裕曾任遂昌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遂昌县水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案发前担任遂昌县水利局党组书记。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时任县水利局局长的罗福裕指令下属以隐瞒某私营电站企业性质的形式,瞒天过海,为该私营电站技改扩容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任水利局局长期间,罗福裕还违反国家有关国有企业监管法规,将县水利局的巨额费用纳入该局代管的某国有企业列支。以上两笔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67万多元。同时,罗福裕在担任遂昌县农业局和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包建设工程、工程款结算、申请项目补助资金、联系本单位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贵重物品总计人民币13万余元。罗福裕还利用职权,采取多报冒领、虚报发票、私自占有等手段,侵吞公共财产总计人民币11万多元。

  遂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福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监管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67万多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依法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对他提起公诉。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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