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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宝马司机被批准逮捕
作者:刘明远   发布时间:2009-09-24 16:37:29


    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宝马司机成某,9月22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从快批准逮捕。

  2009年9月13日23时许,现年33岁的成某驾驶一辆红色宝马车,沿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近陈春路处时,因逆向行驶,车头与对向车道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林某头、胸部损伤而死亡。随后,成某继续驾车向前行驶,又相继与由北向南驶来的一辆私家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肇事后,成某弃车逃逸。

  2009年9月18日,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成某涉嫌交通肇事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浦东新区检察院在认真分析全案证据后,认为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因而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9月22日,浦东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成某批准逮捕。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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