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废品店沦为卖淫窝 容留卖淫于法不容
作者:曾祥生   发布时间:2009-09-24 16:40:59


    找保姆却招来了卖淫女,废品店成了卖淫场所。近日,犯罪嫌疑人劳长明因容留卖淫罪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2岁的劳长明,自己一个人开了废品收购店维持生计。因生意红火,劳长明于是通过他人介绍找来中年妇女朱某当保姆,并负担起做饭、打扫卫生等工作。但劳长明发现朱某不仅帮自己做事,还以废品收购店为掩护干起了卖淫的行当。劳长明不但没有阻止,还提供了自己的卧室给朱某作为“交易”场所,有时也帮其介绍嫖客,为其提供吃、住。据查,自3月至今,朱某已多次与施某、鲁某等多名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8月21日,当姜某与朱某正欲进行性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来源: 正义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