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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断“不顺眼”栏杆打伤劝阻保安 一醉汉获刑
作者:毕辉   发布时间:2009-09-26 10:48:45


    “我当时喝多了,看着拦车的栏杆不顺眼就把它给折断了,后来有两个保安过来阻止我,我一生气就把他们打了”,被告人陈某在法庭上供诉。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的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0月25日下午三点多,被告人陈某酒后在北京市门头沟某小区前无故将门口拦车栏杆折断,并对前来劝阻的保安员肖某、牛某进行殴打,导致肖某头外伤脑神经反应、上唇粘膜裂伤、软组织损伤,经法医学鉴定为轻微伤,牛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学鉴定为轻伤,还借酒劲对前来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漫骂并拍打警车。

    开庭审理中,陈某表示认罪,并对损坏公共财产、殴打保安人员、污辱民警等行为表示后悔并道歉。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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