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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总网络觅“爱郎”被骗百万 男“海归”被判12年半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9-09-25 14:19:07


    9月上旬,上海市多家媒体先后报道该市一公司女老总董琳,经上网结识男“海归”后坠入“情网”,先后被该男“海归”骗取人民币100万元、美元1.5万元。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男“海归”王刚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08年12月14日,王刚在互联网QQ聊天平台上搭识被害人董琳,虚构自己是北京医科大学硕士,当过外科医生,还出过国,现任“加拿大泛亚国际体育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等事实,骗取了董琳的信任。并向董琳诉苦夫妻关系不睦,已闹到要分手的地步,还花言巧语说要与在北京的妻子离婚,再与离异少妇董琳结婚,董琳坠入情网。2009年1月中旬前后,王刚两次以需为“代表处”员工发放工资、奖金及以生意上需要贿赂他人美元为由,骗得董琳将人民币100万元和美元1.5万元汇入他的账户,钱款均被王刚挥霍殆尽。

    不久,董琳逐渐发现王刚所述均为谎言,在多次追讨上述借款未果后,于今年3月向警方报案。2009年4月8日,王刚被上海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王刚供认与董琳热恋同居的目的,是看中对方是个“富婆”,所骗钱款均被他还债或购置高档商品。案发后,王刚家属为他退出部分赃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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