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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作案39次 17人贼伙同庭受审
作者:朱登博   发布时间:2009-09-27 14:41:27


    9月25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邱小彭、史建生、尚继友等17名被告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团伙案,此案被告人先后39次盗窃涉案金额达4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邱小彭、史建生、尚继友、冯战立,史德成、武连合、朱晓伟、袁国军、李俊锋、蔡华、郭峰、吕阿龙、赵国强(在逃)、肖晓亮(在逃)、赵小生(在逃)、尹国栓(在逃)等人相互勾结,交叉作案,先后11次窜至开封县西姜赛乡、朱仙镇、鼓楼区仙人庄乡、中牟县刁家乡、金明区杏花营镇等地移动通信机房,盗窃机房内备用电瓶,涉案价值达29.7754万元。先后28次采用翻墙入院、墙上挖洞等方式盗窃四轮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黄牛、山羊、玉米、花生、小麦等,涉案价值达15.4万元。上述赃物先后被卖于张清杰、于志标、赵景利、郭现印、尚继友、李俊锋、蔡华、张从利、吕阿龙等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邱小彭、史建生、尚继友、冯战立、史德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武连合、朱晓伟、袁国军、李俊锋、蔡华、郭峰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吕阿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清杰、于志标、赵景利、郭现印、尚继友、李俊锋、蔡华、张从利、吕阿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购买或代为销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史建生、尚继友、史德成、朱晓伟、李俊锋、袁国军、郭峰系累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开封县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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