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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入室行窃砍杀熟睡少女 被抓后戴铐逃跑
作者:胡安民 黄志权 发布时间:2009-09-27 16:26:09
一名刚满16岁的少年在实施盗窃中发现屋内一睡觉少女翻身,误认为自己被该少女发现,遂打算杀人灭口,即用盗来的菜刀将少女头部、左手部连砍数刀逃匿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趁无人看守戴着手铐逃走,没想到几天后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年,调解赔偿受害人1.2万元。 2008年9月22日晚23时许,16岁的无业人员李某盗窃利川市文斗乡鞍山小学商店未果,便从学校围墙翻入黎某家盗窃,在黎某家厨房盗得菜刀藏于腰间后,进入受害人黎慧(化名)卧室盗窃时,因黎慧睡觉正在翻身,李某误认为被其发现,便用菜刀猛砍头部数刀,然后弃刀逃走。 黎慧被砍伤后,大声呼喊:“爸爸,我被人砍了”。其父听到女儿的喊声立即起床,看到女儿晕倒在地,浑身是血,头部被砍9刀,左手被砍3刀,左脸也是伤口,其父立即喊人帮忙将女儿送到文斗乡医院。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黎慧所受损伤为轻伤。 第二天上午10时30分,受害人黎慧的父亲即向公安机关刑警大队报案称:9月22日晚12时左右,文斗鞍山村8组的黎慧在自家卧室被人砍伤头部,手臂多处,要求调查处理。 接警后,文斗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调查中李老汉证实,李某是自己的孙子,父母均在外打工,没人管教,整天游手好闲,干偷鸡摸狗的事。于是警方把视线放到李某身上,同年10月1日,警方在文斗天星村5组(李某居住村组)李洪贞猪圈楼上将李某抓获戴上手铐,后李某趁无人看守之机,翻到派出所二楼、三楼偷走警用电筒、篮球鞋,戴着手铐逃走。同月7日,李某潜入天星村5组李某健家的猪圈楼上,被公安机关再次将其抓获。经审讯,李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受害人黎慧与被告人李某就民事赔偿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李某自愿赔偿黎慧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000元,并当庭付给。受害人黎慧表示谅解,要求从轻处理被告人李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某持菜刀朝受害人头部一阵猛砍,虽然只造成受害人轻伤后果,但其主观恶性大且手段残忍,不应认定情节较轻,公诉机关认定情节较轻有误,法院不予支持。由于被告人李某认识错误,未造成受害人死亡,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对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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