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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舞弊未遂愿 师生二人被处刑
作者:刘红梅   发布时间:2009-09-29 09:55:36


    张某原系河南省西华县某高中的老师,李某系其以前的学生。为了各自的亲属在今年的高考中能考出好成绩,准备通过网络发送答案,不料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该起案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初,被告人张某、李某二人预谋从网上下载高考答案发送给其亲戚和其他学生,并由李某购买发送设备,张某联系考生。设备买回后二人进行测试,并以每支4000元的价格卖出6支信号笔。6月7日上午九时许,二人来到某高中对面楼上,在进行调试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二被告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系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张某、李某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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