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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遭反对 北京小伙持刀劫持女友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10-13 09:50:32


    23岁的北京人李某,在本市一家车辆厂工作。因恋情遭遇女友家人反对,为防女友被其家人带走,情急之下李某竟持刀劫持女友近2个小时。昨天上午,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非法拘禁罪对李某处以了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的刑罚。

    李某与女友之间的恋情遭到女友家人的强烈反对,2008年10月26日晚上10点多,当他与女友在位于本市丰台区的宿舍内讨论何去何从时,女友父母赶至要将女友带走。为了不让女友被带走,情急之下李某竟拿出刀架在了女友的脖子上。女友的父母当即报警,民警赶至现场,至10月27日凌晨0时许,李某同事借由送饭之机拿走李某手中的刀后,民警冲进去将其抓获归案。

    庭上,李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自己因情绪失控而劫持女友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李某能够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于此判决,李某表示不会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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