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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币充假币、假币变冥币 贪心农妇滑落陷阱
作者:石中原   发布时间:2009-10-13 15:26:31


    一农村妇女为获暴利,欲通过贩卖假币发财,结果掉进他人设置的假币买卖陷阱,不仅投入10万元现金买回一堆“花边纸”,且因构成购买假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人财两空的结局,为世人再次敲响警钟。

    现年54岁的被告人龚华,系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农村妇女。2003年11月初,当时为跑生意住进武汉市铁道招待所的龚华,刚好与同住在一个房间的安徽省太和县原墙镇农村妇女闵素侠偶然相识。貌不惊人的普通农妇闵素侠,此次来到武汉,却是怀着设置诈骗圈套目的专程“钓鱼”。她使用一个名叫“张灵英”的假身份证登记入住后,有意识的将两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放置于房间床头柜,专候“鱼儿”上钩。

    看到龚华住进房间,闵素侠主动与其搭讪叙谈。了解初步情况后,得知龚华常在外跑生意,闵素侠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对象可以下套,便将床头柜上摆放的人民币拿给龚华辩别真假。龚华看后说是真钱,而闵素侠却神秘地告诉她这是“假币”,并很大方地送给龚华两张。

    第二天,闵素侠为进一步引诱龚华上钩,便带龚华外出吃饭,并让龚华用那两张所谓“假币”付款结帐,餐馆老板验钱后欲收下时,闵素侠又以自己有零钱为由,将50元的整钱换回交给龚华。饭后二人又来到公用电话摊,由闵素侠借故拨打家里的长途电话,付费时龚华又用那张50元的所谓“假币”交给摊主,对方验钱后找钱时,又被闵素侠用零钱换回交予龚华。经过两次验证,使龚华对这种“假币”能与真钱一样使用深信不疑。

    回到住宿房间后,闵素侠知道龚华已经上钩,便告诉龚华这种“假币”是台湾最新版的“假币”,如其想要,可以用人民币按一元换五元的比例兑换,并告诉龚华,她叫“张灵英”,以及与其联系的手机号码,同时还让龚华把未使用的两张50元的所谓“假币”拿回家去试用,然后二人分手。龚华返家后,便将带回的两张“假币”让其妹妹龚雪辩认,龚雪也未看出问题,由此使龚华认为做这种生意有大钱可赚,便决定前往“张灵英”处购买。

    同年11月19日龚华、龚雪姐妹二人乘车赶至安徽阜阳火车站,即拨打“张灵英”的手机,闵素侠得知消息后,即租车将龚华接至太和县旧县镇的一个宾馆住下。当时龚雪为防止不测,与龚华商议后单独留在阜阳,后于第二天按其姐龚华安排乘车赶至所住宾馆会合。

    同年11月20日上午,闵素侠到龚华所住房间后,即电话通知同伙男子刘某等人前来,并将一包用胶带粘贴严实的“假币”用刀割开,抽出一张交给龚华、龚雪检验,因是真钱,二人自然看不出破绽,随后双方商定购买数量。龚华决定以5万元购买25万元假币后,龚雪犹豫害怕上当不愿购买,但经不住闵素侠在一旁以“机会难得,来一趟不容易”等言语的诱劝,最终也决定买5万元的假币。由于当时龚华、龚雪身上所带钱款不够,龚华即打电话让其儿子从当地银行汇款7万元。

    随后,闵素侠、刘某等人陪同龚华姐妹到太和县城并到一酒店准备交易。刘某即打电话让其老婆将假币送至酒店。当龚华姐妹正欲打开装假币的箱包看货时,房间外面有刘某安排的同伙拍门,以制造紧张氛围,龚华在闵素侠等人催促下又将箱包收起。自作精明的龚华乘机从箱内抽出一包,交给刘某让其打开看看,刘某接手后立即装进上衣,后将调包后的真钱拿出让龚华、龚雪查看,姐妹二人信以为真。随后,闵素侠即催促并陪同龚华、龚雪前往银行取款。当二人将10万元现金交与闵素侠后,又到太和县城找一旅店住下,并当即在房间打开装钱箱包后,却发现每捆除上下两张为面值50元的假币外,里面全部为印制成冥币的“花边纸”。惊出一身冷汗的姐妹俩,即电话联系“张灵英”,但诈骗得手的闵素侠等人扔掉电话卡,已躲在隐秘的地方分配着赃款。无计可施又欲罢不能的龚华遂向太和县公安机关报案。

    2008年5月27日,涉嫌诈骗犯罪的闵素侠被抓获归案,2008年11月16日被告人闵素侠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8年6月6日,龚华因涉嫌购买假币犯罪被立案并列为上网追逃案犯。2009年3月19日,龚华在南京市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9年7月14日,一审法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认定龚华构成购买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龚华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主动缴纳罚金20万元。阜阳中院终审认为,被告人龚华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但鉴于其购买假币犯罪未遂,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于近日依法改判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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