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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公司库管员靠山吃山盗卖产品原料
作者:匡海燕 王军   发布时间:2009-10-13 16:25:31


    库管员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检察机关以其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蒋钦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8年2月,现年33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才湾镇居民蒋钦国,在安徽省明光市希安琦玩具有限公司任资料仓库保管员。同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他伙同该公司裁剪车间负责人曾维辉预谋后,从自己负责的仓库内盗出27捆毛绒布匹和40袋塑料颗粒,后将该物品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市居民吴厚祥(已科刑)。经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27捆毛绒布匹和40袋塑料颗粒总价值2102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钦国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共同犯罪中,其起主要作用的,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鉴于其蒋钦国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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