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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私人诊所非法接生 母子双双死亡酿悲剧
作者:徐蕾蕾 顾永伟 发布时间:2009-10-14 16:19:11
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张某非法开设私人诊所,在为一名产妇接生的时候,因严重缺乏相应的接生及救护知识,酿成产妇及婴儿双双死亡的悲剧。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张某批准逮捕。 40岁的妇女张某曾在老家卫校自费学习过一年,后于1989年起在当地做起了一名赤脚医生。2003年,已经在上海做了两年生意的她,重操旧业,在嘉定区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并为一些产妇接生。 2007年2月20日晚上,即将临盆的产妇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张某的私人诊所待产。第二天下午,张某给陈某打了一针催产素,约一个小时后,陈某产下了一名男婴。 然而,这名男婴却没有哭声,张某发现男婴的脖子上被脐带绕了几圈,她又试了各种办法试图让男婴哭出声来,但男婴却始终没有动静。陈某的家人不能接受男婴已经死亡的事实,仍把男婴抱在了怀中。 没过多久,陈某感受难受,脸色发白,张某就给她冲了碗红糖水喝。傍晚时分,陈某的丈夫赶到诊所,发现陈某虽然挂着葡萄糖,但情况很危急,于是决定送医院抢救。医院接诊医生发现陈某产后大出血,已经昏迷,虽经抢救,仍于当晚死亡。 嘉定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张某并未在本市取得从事医疗行业必须具备的《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审中,张某承认自己从事的是非法行医行为,但辩解称在老家具有接生员证书。而张某老家卫生局出具的证据证明,她并未在注册过行医执业资格。 今年9月,医学专家对张某在本案中的行为出具了认定结论,认定张某对接生知识的严重缺乏,是导致事件中母、婴死亡的根本原因。而陈某产后出血时,由于张某并没有仔细观察出血情况,也无法估计出血量,直到发现产妇情况危急才送医院治疗,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机,造成陈某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故将其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指出,无证私人诊所因其价格低廉,吸引了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然而,医疗卫生毕竟是具有极强的专业知识的行业,从事此行业的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政府部门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已经在部分正规医院开设了专为这类人员提供的价格优惠的医疗服务。承办检察官因此提醒,在选择就诊时,必须首先考虑医疗机构是否具备正规的资格。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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