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起交通肇事 案外三人犯法
作者:王天朝 赵晓敏 发布时间:2009-10-21 15:17:49
10月1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振伟、翟志强、牛军军妨害作证、伪证、包庇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以妨害作证罪判处翟振伟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以伪证罪判处翟志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以包庇罪判处牛军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8年7月18日,王志鹏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因王志鹏没有驾驶证,害怕被判处较重刑罚,遂找到好友翟振伟商量对策。二人经协商决定找一个有驾驶证的人冒充肇事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以使王志鹏逃避法律追究。 第二天,翟振伟找到其邻居牛军军,称已经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只要到公安机关把事情讲清楚就可以了,最多拘留几天,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且承诺事后给牛军军一笔经济补偿。刚满20岁涉世未深的牛军军为金钱所动,对翟振伟的话信以为真,即按翟振伟的吩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使假戏演的天衣无缝,翟振伟又指使其好友翟志强到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公安机关从牛军军的交代中发现存在诸多疑点,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和批评教育,牛军军吐露实情,案情水落石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