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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女老板购买12万假币倒赔两万五 自己报警
作者:梁淘淘 发布时间:2009-11-11 11:45:20
一妇女欲购买十二万仿真假币,稀里糊涂被人骗了两万五真钱。11月11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妇女犯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8岁的张银换是济源市人,有一个年长三岁的丈夫,和一双未满8岁的儿女,在济源市里开了一家理发店。今年7月19日一男子到其店里理发,闲聊中,张银换得知他能弄到面值50元的仿真假币,一般人分辨不出该币的真伪,可以以一比四的比例购买。随后几天,该男子经常跑到张银换的店里,慢慢取得了张银换的信任。 7月24日,张银换跟随该男子乘出租车到了山西,与一山西口音的男子见面。该山西男子从包里拿出一沓仿真假币,并抽出6张面值50元的假币让张银换回家试试看能否花出去。回到济源的张银换把假币放到验钞机上试了试,果然连验钞机都没有验出真伪,张银换彻底相信了他们,并商定以25000元真钱购买120000这种仿真假币。 7月26日按照事前约定,张银换乘出租车到巩义市新华街一茶楼和那位山西男子见面。该山西男子从一个密码箱里抽出两沓钱让张银换验货,张银换看了看和上次见到的仿真假币一样,就听从该山西男子的安排,到楼下打了一辆出租车,张银换把25000元现金交给该男子,该男子把密码箱交给张银换。 乘车走了几百米后,张银换意识到不对劲,返回茶楼,那位山西男子已经离开。张银换给该男子打电话,该号显示为关机,张银换在茶楼借了一把斧子把密码箱砍开,发现里面大部分竟为冥币。被骗的张银换随后向警方报案。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银换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被告人张银换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比照既遂犯对其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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