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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真钱被掉包 孝子为母出气打死人
作者:李佳 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09-11-11 16:21:23


    婆媳二人集市上逛的过程中,怀疑自己的一百元钱被卖商品的小贩给掉包换成了假钱,于是跟小贩争论,儿媳妇见状给马上给丈夫打了电话,丈夫得知此事后,骑着摩托、带上老爸、拿着镐把前去“支援”,最终用镐把将人打死。11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玉朋父子、张东生故意伤害案。

    上午9时30分,被告人李玉朋、张东生被法警带进法庭,和他们一起站在法庭上的还有已被取保候审的李玉朋的父亲。

    被告人李玉朋今年34岁,房山区人,农民。被告人张东生今年46岁,房山区人,农民。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玉朋及其父亲于2009年4月10日12时许,在房山区长阳镇某村集市,因假钱问题与摊主王某等人发生争执,随后李玉朋及其父亲、被告人张东生等人与王某等人互殴,李玉朋持镐把击打王某身体,张东生、李玉朋的父亲将王某摔倒,致王某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玉朋在回答公诉人的询问时声音洪亮,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玉朋供认不讳。据他说,2009年4月10日上午,他母亲和妻子一起去了村口的集市,没过多久,他接到了妻子打来的电话,说他母亲的一百元钱让卖东西的小贩给换成了假钱,母亲正在和小贩嚷嚷,让他赶紧过去。他挂了电话叫上父亲就去骑摩托,走的时候还顺手从家里抄了一根镐把。到了现场后,他看见母亲还在和小贩吵,于是他就冲了上去,对方看见他冲上来,一下子也围上来几个人。他说他当时骂急了,挥起拳就打了对方一下,对方也不甘示弱的踢了他一脚,对方这一脚使本来就生气的他更加愤怒,他从父亲手里抢过镐把就朝对方的身上抡了一下,抡完后那个人就蹲在了地上。这时对方的两个人就上来抢他的镐把,他又朝另一个人的肩膀抡了一下,之后镐把就被对方抢走了。出事后,他说他没有跑,而是打110报警电话,在得知110已在来现场的路上,他就在出事地点等110来。

    当公诉人问其为什么打假,其在公安机关交待的是否属实以及现在的想法时,他说:“我是农民,挣钱不容易,那一百元钱相当于我家半个月的生活费,所以当时一听钱被换就特生气,所以才动手。”他说,在公安机关所交代的不完全是事实,因为他想替自己的同案及父亲扛一下,但后来预审在给他讲明利害关系后,他才说了实话。至于现在的想法,他说,他的法律意识淡薄,当时又是一时冲动,所以才犯了错,现在想想,很是对不起被害人及其亲属。而面对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的5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李玉朋说,他知道错了,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也会和家属及律师商量,就是卖房也要积极赔偿受害者。

    而据另一名被告人张东生说,李玉朋没有叫他一起去打假,他当时在集市正在帮别人干活,看见自己的老乡李玉朋在打假,所以才上去帮忙,但是他只是去拉架,并没有参与打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玉朋、张东生、李玉朋父亲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中院审理后将择日做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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