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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男子脸皮厚啃老 借钱不成放火烧屋
作者:陆光怡 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9-11-17 14:02:22


    向自己的父母借钱不成,一时赌气竟点燃父母家中的棉被引起床垫燃烧,所幸因父母、邻居等及时扑救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现年40岁的蒋某初中辍学后一直没有工作,整日游手好闲。没有收入来源的他,经常向年迈的父母伸手要钱。2009年8月8日傍晚,蒋某又因经济拮据,到父母家中讨要生活费。蒋父恨铁不成钢,坚决不肯给钱,还把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数落了一番,蒋某的哥哥也在一旁冷嘲热讽,煽风点火。蒋某一气之下,心想大家同归于尽算了,于是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卧室的棉被,引起床垫燃烧。幸亏蒋的父母和赶来的邻居一起将火扑灭,没有造成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儿子做了这样的事情,蒋父气愤不已,决心要让儿子受点教训,便报警让公安机关来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鉴于本案牵涉的是家庭内部纠纷,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蒋某的父母写信恳求对其儿子进行宽大处理;被告人蒋某具有自首情节,其本人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后悔不已,有较好的认罪态度。为了达到惩罚与教育罪犯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本着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的理念,法院对被告人蒋某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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