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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判决特大偷渡、贩毒案件
作者:来建强   发布时间:2009-12-03 15:25:12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分别对福州边防支队侦查队移送的代号为“2007·11·14”特大跨国组织偷渡团伙案和“2008·3·6”特大贩毒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据福州市中院介绍,“2007·11·14”特大跨国偷渡组织的3个团伙34名“蛇头”全部被判处1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经查明,这个跨国偷渡团伙从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分别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前后共组织190余人偷渡欧美等国家。

  2007年,福州边防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与福州、深圳等地的公安部门联合行动,连续追踪,一举抓获“2007·11·14”特大跨国偷渡组织的涉案人员142名,其中偷渡人员108人。

  福建省高院日前对“2008·3·6”特大贩毒案作出终审判决:四川省大竹县农民黄康金、黄康富在福州、深圳等地贩卖海洛因2100克,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同案毒贩,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2人分别被判处15年、6年有期徒刑。

  福州边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州沿海地区打击偷渡和缉毒缉私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2000年以来,这一地区的偷渡、贩毒活动又沉渣泛起,且更加分散、隐秘。有的犯罪集团甚至已经开始武装化和科技化,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

  2001年2月,福州边防支队率先在全国边防部队中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侦查队。截至2009年11月,福州边防支队侦查队成功破获偷渡案件630余起,抓获偷渡人员逾5000人,摧毁特大组织偷渡团伙65个,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1亿多元;破获毒品案件60余起200余人,摧毁特大制贩毒品集团20多个,缴获各类毒品海洛因600余千克、摇头丸30万粒、各类制毒原料4000千克、手枪3支等。2009年以来,福州沿海成批成船下海偷渡已基本杜绝。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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