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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窃取网络交换机 “专业贼”获刑15年
作者:郑春笋 蔡学英 发布时间:2009-12-09 15:24:55
在半年多时间内频频作案,累计盗窃上网用交换机91台、收发器59台。12月9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1月18日上午,德州市某网络信息服务公司接到德城区柴油机厂宿舍网络客户的投诉称无法上网,随后维护员立即赶到小区,发现这里的网络交换机被偷。不久后,在2月17日,同样在被投诉后,该网络信息服务公司的维护员又赶到这里发现网络交换机再次被偷,装交换机的铁皮箱子已被人撬开。 今年以来,类似的网络交换机被盗案在德州市区已发生多起,仅3月份以来就发生27起。而案件多发生在开放式、或半封闭式,环境较复杂,治安设施不完善的老居民小区。案发时间多发生在凌晨四点左右,因该时间段为上网低谷期,用户不易察觉被盗。案情引起了德州市警方的高度重视,随即展开调查,加大了对案件高发小区的夜间巡防和夜间出现在小区可疑人员的盘查、检查力度。 4月18日中午,德城区园林宿舍有用户报称网络有故障,维护技术人员随后赶到发现是网络设备再次被盗,并看到附近有个男的十分可疑,手里拿着旅行包,随即报警。经当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盘查,原来他就是王波,当即从他身上及其租用的出租车上搜出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和7台网络交换机等赃物。 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被告人王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螺丝刀、钳子等作案工具,先后多次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德州市德城区,趁居民小区无人之机,累计窃取上网用交换机91台、收发器59台,价值174833.11元。 王波说,他是中专学历,2002年从济南市某信息工程学校毕业,曾在多家网络服务公司打工。由于曾做过安装维护网络交换机的工作,所以他对这方面情况比较熟悉。有一天,他从网络上发现有人收购二手网络用交换机的信息广告,遂产生盗窃网络交换机等设备卖钱发财的念头。2007年2月,王波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济南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而他当年10月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更加猖狂作案。“交换机虽然装在铁皮盒子内,但防盗设施并不坚固。”王波说,“偷一台交换机只需要不到3、5分钟。” 主办此案的法官蔡学英说,现在很多小区对车辆的防盗工作开展得很好,但往往很容易忽略了对像网络交换机这一类公共设备的防范。一些老小区都是开放或半开放式的,交换机的安装不如新小区采取暗箱放置来得安全,只用一个铁皮盒子来装,容易被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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