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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敦煌某公司经理助理侵占公款10余万被批捕
作者:闫力 武文燕   发布时间:2009-12-14 15:09:27


    多年奔波在打工路上,由于工作认真,成绩突出,被公司老总重用而提拔为经理助理后,本应要倍加珍惜更加努力,但特权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3岁的外籍男子张某,1996年自大专毕业后,一直打工在外。2007年11月来敦在某糖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务工;2008年6月担任该公司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周边四县商品货物的销售及销售账款的收回。2008年11月,张某因购买手机第一次将2500元的货款用于自己消费后,又因其生活比较奢侈,爱好请同事朋友吃饭、喝酒、唱歌等玩乐,每当没钱的时候就把手伸向公司的货款。至2009年10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截留公司的货款自用或转借给他人,并采用伪造客户欠条、虚开客户销售单以及用后期所收账款弥补前期侵占款项等方法来掩盖自己侵占公司财物的事实。案发后,张某离开敦煌,10月19日在德令哈市被抓获。经查,该公司与张某及相关客户对账确认,张某共侵占公司货款为106000余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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