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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首公司老总挪用9156万公款被判无期
作者:杨昌平   发布时间:2009-12-14 16:28:35


    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汤建新,因挪用9156万余元公款给山西煤老板王连鹏,用于投资矿山,而被起诉到法院。记者今天获悉,汤建新和王连鹏均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63岁的汤建新原是北京京首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从事销售首钢钢材业务,从2004年开始也从事非钢业务。王连鹏是山西太谷县京泰煤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与首钢存在采购关系。

  从2004年9月到2006年5月间,汤建新利用职务便利,与王连鹏共谋,通过签订铁粉和煤炭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货款的形式,变相将公司的9156万余元公款转给王连鹏的公司及北京鹏润恒泰经贸有限公司使用,用于投资煤矿矿山等营利活动。此过程中,汤建新收受王连鹏钱财作为好处费,并让王连鹏安排自己的弟弟就业。



来源: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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