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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建筑行业协会原会长受贿56万一审被判11年
作者:范跃红 汪佳   发布时间:2010-01-11 14:30:07


    1月8日上午,由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市建筑行业协会原会长许林森受贿案,衢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许林森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许林森原系衢州市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1997年至2003年期间,许林森利用担任衢州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市安居工程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6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判决书显示,许林森所涉及的受贿指控共计11项,其中绝大部分与安居工程相关,包括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在工程承包、工程评优、相关产品进入安居工程等事项中提供帮助。1999年,许林森还帮助某钢结构公司超资质中标了市农贸城交易大厅建设工程项目,为此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春节礼金10000元。为感谢许林森对该钢结构公司的帮助,王某又于2001年牵线,促成了许林森与某水泥厂之间的协议,在许林森的帮助下,该水泥厂生产的水泥成功进入了安居工程。事后水泥厂给予许每吨水泥5元的“业务费”。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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