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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女婴遭丢弃死亡 陕西一男子涉嫌故意杀人
作者:倪建军 宋文    发布时间:2010-01-11 14:38:00


    陕西渭南男子杨某嫌其抱养的一女婴身上有黑色胎记,不愿再收养而遗弃在路边,由于遗弃的位置隐蔽难以被人发现,导致该女婴又冻又饿死亡。日前6日,杨某被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现年34岁的男子杨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2009年11月21日,李某的父母抱来一个出生才20多天的女婴,交给杨、李二人抚养。刚抱上孩子,杨某夫妇还很高兴,可随后发现女婴身上有多处黑色胎记,便不想抚养了。当晚,两人商量后决定将该女婴遗弃。

  2009年11月22日上午,杨某夫妇抱着女婴从临渭区桥南镇烟村坐上了去渭南的公交车。当车行至河西乡张咀村西张组北约200米处时,杨某抱着女婴下车,将女婴遗弃在距渭花公路边约7米远的地方,而他自己则朝渭花公路南走了约200米后停下来,观察是否有人捡女婴。等了约1个小时,见无人捡女婴,杨某又将女婴重新抱起,放置在河西乡张咀村西张组附近一土坡平台上,平台两边有杂草和玉米秆遮掩,比较隐蔽。杨某在路边等候了约30分钟后,仍未见有人捡女婴,便丢下女婴独自离开。

  由于天气太冷,加之遗弃的地理位置隐蔽,难以被人发现,2009年12月5日,当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女婴早已在寒冷和饥饿中死亡。后经勘验鉴定证实,冷、饿是致女婴死亡的原因。警方经过调查走访确定,死亡的女婴曾因身上有多处黑色胎记,在几个家庭间倒手多次,后被杨某夫妇收养。警方随即将杨某夫妇控制。杨某承认“自己是嫌女婴身上有黑色的胎记,不想抚养了。丢弃时两次把女婴放在隐秘位置,是因为怕别人发现是我放的。”

  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现已被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批捕。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杨某当时只是想遗弃该女婴,但由于他第二次将女婴放置于不能被及时发现并获得救助的地方,在明知自己走后孩子很难被人发现,而且会被冻死、饿死,他仍选择了离开,结果导致该女婴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而并非遗弃罪。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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