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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47.8万 上海市公证协会原副会长获刑12年
作者:李欣   发布时间:2010-01-12 16:29:42


    因索要贿赂人民币47.8万元,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原主任蒋国光受贿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同时被给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蒋国光,男,1962年生,原系上海市宝山公证处主任、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据了解,蒋国光从事公证工作20多年,2000年被任命为宝山公证处主任。随后蒋国光利用担任宝山公证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公证处办公楼装修工程中,向承接工程的李某某索要贿赂人民币47.8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蒋国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并具有索贿行为,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同时,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亦于日前作出决定,给予蒋国光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上海频道-新民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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