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玩忽职守致两起重大事故 山西安监局一官员受审
发布时间:2010-01-15 15:10:52


    中新社太原一月十五日电 今日上午,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称,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原处长闫瑞峰因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案,十四日在此公开审理。这位昔日的监管处长,因“开绿灯”造成襄汾“九·八”溃坝、娄烦尖山铁矿“八·一”垮塌两起重大事故。

  此案由阳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指控,闫瑞峰在任职期间,涉嫌犯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三项罪名。接收八名“矿主”的钱财,共计十万元人民币。另有二百六十余万元人民币、两万余美元、两万余港币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庭审用时近八个小时,闫瑞峰对三项指控基本认可。 

  今年五十二岁的闫瑞峰,自二00三年五月起,任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处长,负责省内非煤矿山和原油、冶金、地质勘探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以及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00八年七月十二日,闫瑞峰安排督查组成员到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进行安全督查时,发现该公司尾矿库在无证情况下违法生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七月十六日,在督查组专家向闫瑞峰告知检查结果后,闫瑞峰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取缔该尾矿,而只是向市、县政府下达“停产整顿”的《责令改正指令书》。

  在随后的检查中,督查组工作人员再次向闫瑞峰报告该尾矿仍有生产迹象,可闫瑞峰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公司违法行为。二00八年九月八日,尾矿库发生严重溃坝事故,二百七十七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九千余万元。

  而娄烦县尖山铁矿南排土场,自二00六年二月即投入使用至案发时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处于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状态。负责山西省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闫瑞峰,疏于监督管理、严重不负责任,后该铁矿南排土场发生垮塌,造成四十五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千零八十点二万元的严重后果。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