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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胎儿性别出错绑架他人 两名男子索财获刑
作者: 富心振   发布时间:2010-01-28 11:19:40


    以鉴定胎儿性别出错为由绑架他人,向被害人家属索财4万元。近日,姜振伟、瓮振亮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和5年,各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万元和8千元。

    2009年5月16日下午,河南来沪人员姜振伟起意并纠集老乡瓮振亮等驾驶桑塔纳轿车来到浦东新区航头镇某村谷某、张某夫妇开设的无证诊所,以该夫妇对其亲戚鉴定胎儿性别出错为由,强行将独自在家的张某带离现场控制,后又采用威胁手段向张某勒索钱财,并以张某为人质通过电话逼迫其丈夫谷某汇款4万元,但未果。同月18日,姜振伟、瓮振亮自动将张某放行。

  同月26日,瓮振亮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瓮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姜振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振伟、瓮振亮主观上具有勒索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强行劫持他人置于控制之下作为人质,进行威胁勒索钱财,又以人质向他人强索钱财,均已构成绑架罪,情节较轻,分别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鉴于瓮振亮被抓获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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