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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业务员挪用货款百余万 获刑七年半
作者:周梅媛 王玉信   发布时间:2010-01-29 11:40:11


    日前,河南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件,被告人徐磊挪用公司货款超百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徐磊是河南省西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驻福建省的一名业务员,在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期间,所收1556370元货款未及时上交。并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的1120096元,或私自挪用或转借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

  法院认为,被告徐磊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完 (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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