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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高利贷帮人运输毒品 案犯被处无期徒刑
作者:郑妍 徐林宝   发布时间:2010-01-29 14:18:09


    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无奈之下帮他人运输毒品,最终被送上刑事被告席。1月28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艾光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现年37岁的艾光忠系四川成都市农民,曾两次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9年8月8日刑满释放。经常光顾赌场、欠下“向哥”等人高利贷的艾光忠,不得不铤而走险,帮他人运输毒品。2009年9月3日下午4时40分许,艾携带毒品,持当日车票从铁路成都站乘上K292次旅客列车前往上海,就座于7号车厢5号上铺。同月5日5时25分,列车到达铁路上海站,艾携带毒品下车欲出站,在行至10号站台下西南出口地道时,因形迹可疑被值勤民警截住盘查,后被带至民警值班室,当场查获用胶带缠绑在两大腿内侧上部的7袋可疑物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查获的物品系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净重1143.72克,含量为75.24%。艾光忠对携带毒品乘坐火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毒品的所有人及其手机号码。

    上铁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光忠明知是毒品,仍利用铁路交通工具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其积极坦白交代罪行,供述的毒品所有人的真实身份已经查明并正在侦查等情节,故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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