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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心生仇恨 怒砍情敌获刑15年
作者:田雪岩 陈伟平   发布时间:2010-03-18 14:22:49


    因恋爱不成,便对昔日女友的新男友怀恨在心,竟持刀将情敌杀害。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伤害致死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7年,在满归森警大队服役的刘洋与当地青年俞某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的家长都不赞成二人谈恋爱,迫于家人的压力,2008年10月,俞某向男友刘洋提出了分手,并结交了新的男友李涛。刘洋不甘心与女友分手,经常去找俞某,还给俞某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戒指等想挽回女友的心。 

  2009年4月16日晚10时许,刘洋从牙克石来到满归镇,17日下午到阳光通讯找到俞某,给了她600元钱和一张手机卡。俞某不要,他放下就走了。当天下午17时30分许,刘洋给俞某打电话,想和俞某谈一谈,结果被俞某没好气的说了一顿。刘洋打车去找俞某,在路上看见俞某的新男友李涛正骑着一辆红色的摩托车驾着俞某,刘洋当时很生气,下车去追李涛和俞某。在李涛家附近的一个胡同里,刘洋站在道中间,在李涛驾车驶近他时从裤兜内抽出一把匕首,朝着李涛的胸部捅了一刀。李涛被送到医院时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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