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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未离脱想再结竟伪造离婚判决书
作者:沈义 沙检轩   发布时间:2010-03-18 14:37:10


    陈某和一女子未婚生子后草率结婚,不久又与另一女子相恋。为让女方相信自己已离婚,陈竟伪造离婚判决书。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以陈华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近日向区法院起诉后,法院于3月16日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公诉人指控,陈某1997年与小梅(化名)恋爱同居。2001年,陈到广州打工,提出分手,小梅勉强同意。陈离开重庆不久,小梅竟发现怀上了他的孩子,并于2001年底生下一男孩。2004年,陈回到家中,认为应该担当做父亲的职责而与小梅办理了结婚手续。2006年,陈认识了小玲(化名),谎称自己已离婚,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陈起诉离婚败诉后,为了达到与小玲结婚的目的,花钱让人伪造了离婚判决书,并给小玲及家人看。2009年,陈和小玲登记结婚。小梅得知陈跟另一女子结婚后非常气愤,很快向警方报了案。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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