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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手臂骨制造假撞车 诈骗钱财五成员被判刑
作者:钟国华 发布时间:2010-03-26 13:56:45
一个欲靠假撞车来骗取医药费的团伙,因被害人及时识破而被警方破获。其中五名成员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五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一年或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指控:去年3月开始,被告人邝文寿、梁志科纠合李志福、张小林、罗祝廷以及同案人王某飞、张某茹、郑某星(均另案处理)等人以制造交通事故假象的方式诈骗钱财,即先由邝文寿、梁志科各驾驶一辆车将同案人载至案发地点后故意驾车缓慢行驶,诱使在后面的车辆超车,李志福或张小林就骑着自行车搭载着事先已经被打断手臂骨的罗祝廷或王某飞故意撞上该车,罗祝廷或王某飞就假装受伤倒地,张某茹负责假扮“伤者亲属”陪罗祝廷或王某飞到医院检查,邝文寿再通过电话联系以伤者亲属的身份要求私了,向对方司机索赔医药费,最后由张某茹将骗取的司机的“赔偿费”带回交给邝文寿、梁志科分赃。 2009年3月2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邝文寿和梁志科分别驾驶两辆轿车,将李志福、张小林、罗祝廷、张某茹、郑某星等人搭载到天河区东莞庄路南海厂宿舍路段,由同案人按照上述预谋的方法配合,李志福骑自行车搭着罗祝廷,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企图骗取驾驶小货车途经该处的被害人彭某青的“赔偿费”人民币8000元。因彭某青带“伤者”罗祝廷及假扮“伤者亲属”的张某茹到医院后发现可疑而报警未能得逞。被告人罗祝廷被抓获,张某茹伺机逃跑。 2009年3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邝文寿和梁志科分别驾驶两辆汽车,将李志福、张小林、王某飞、张某茹、郑某星等人搭载到天河区东莞庄南海厂宿舍路段,由其他同案人按照上述预谋的方法配合,李志福骑自行车搭着王某飞,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企图骗取驾驶轿车途经该处的被害人唐某青的“赔偿费”人民币7000元。因唐某青带“伤者”王某飞及假扮“伤者亲属”的张某茹到医院后发现可疑报警而未能得逞,同案人张某茹和王某飞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后张某茹协助公安人员将被告人邝文寿、梁志科、李志福、张小林、郑某星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邝文寿、梁志科、李志福、张小林及罗祝廷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邝文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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