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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夫与发小有染 妻子"主动出击"被诉侵犯名誉权
作者: 赵庆玲   发布时间:2010-04-02 08:54:53


    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一起名誉权纠纷。

    原告王女士诉称,其已离京多年,2009年3月回京时遇见了发小杨先生和李某某二人。因朋友多年未见遂相约聚会。不料,从2009年5月起至今,杨先生的妻子靳女士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开始深夜给原告打电话进行辱骂。而杨先生在明知妻子上述行为的情况下,还向其妻子提供了原告的家庭住址。继而导致靳女士到原告家楼下谩骂、侮辱、诽谤原告,到处散布原告与杨先生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谣言。更有甚者,靳女士在原告家的门上多次张贴大字报侮辱原告,用502胶封住原告家的门锁使原告无法正常居住。为此王女士多次报警,但均未能解决。

    王女士认为,杨先生和靳女士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给原告的经济、身体及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故此,王女士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人身攻击和财物损害,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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