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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粮库50吨存粮被盗案审结 三犯获刑
作者:吕子豪 孙广贺   发布时间:2010-04-02 15:40:15


    河北省清苑县检察院今日透露,该院成功查处一起内外勾结盗窃粮库50吨存粮案,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3年零6个月、缓刑等有期徒刑。

  2009年7月份,清苑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位于清苑县境内的保定市粮食局直属库保卫科科长张某伙同他人盗窃库内粮食。该院迅速成立了以副检察长杨运军为组长的办案组,经过初查掌握大量证据后,对嫌疑人张某等三人实施了强制措施。

  面对大量证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保定市粮食局直属库保卫科科长)、高某(清苑县某村农民,承揽保定市粮食局8仓倒入11仓的作业)、高某某(清苑县某村农民,犯罪嫌疑人高某雇佣的倒仓工人)等三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据介绍, 2008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预谋盗窃保定市粮食局直属库粮食,由张某利用保卫科长职务上的便利负责让拉小麦的车辆出门,事后删除监控录像,高某负责外运车辆及销售。随后,高某告诉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趁直属库倒仓和张某值班之机让其用自己的货车往外拉小麦,高某某先后偷运并销售四次,共计50余吨,得赃款75000余元。

  据此,清苑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张某5年有期徒刑、高某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高某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三人不服判决,上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保定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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