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偷拿同事信用卡透支消费被判刑
作者:沈彬 真坚 发布时间:2010-04-02 15:58:38
偷拿同事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多,但最后东窗事发落网,不仅归还了全部透支款,还得向法院交纳2万元的罚金,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罚金2万元。
2009年1月份,陈某在漳州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内,发现同事丁某桌上放了一张信用卡的信件,便偷拿此信件,而后通过电话将卡激活。 之后几个月,陈某持该卡冒用丁某的名义,在漳州市区商场等地方透支消费14883.23元供自己使用。后因该卡丢失,陈某便没去还钱。 2009年7月13日,银行打电话向丁某催款,丁某才知道有人冒用她的信用卡透支,随即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取银行监控录像,丁某经辨认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同事陈某在做怪。 2009年7月30日,陈某在公司被公安机关带走。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09年7月30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归还所透支款项,并缴交了2万元罚金,具有悔罪表现,所以法院从轻对其适用缓刑。 所以,人不能有贪欲之念。 来源:
正义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