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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工资未果还遭打 食品厂员工谎称投毒吓唬老总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10-04-13 09:03:06


    多次索要工资未果,男子制造投毒假象,并向公司董事长发出虚假投毒信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4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男,23岁,河南省人,大专文化)因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向该公司领导索要未果,且对在索要工资款时被经理踢打不满,遂产生购买杀鼠剂吓唬公司老总,并以此索回被欠工资的想法。2009年6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王某将事先与他人一同购买的两包0.005%溴敌隆毒饵杀鼠剂用水稀释后倒入下水道中,然后将已拆封、内遗留少量“麦粒”状颗粒的两个杀鼠剂塑料包装袋和用于稀释杀鼠剂的杯子分别放置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操作台上和滚糅车间的气泵上。后被告人王某在返家途中,给该公司董事长发出已经将杀鼠剂放入配料室、滚糅间、肠衣里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该公司恐慌,致使该公司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经济损失47000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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