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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氧"事件:郴州工业气体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
作者:吴晓杰   发布时间:2010-04-14 10:06:23


    连日来,随着“问题氧”问题的曝光,湖南省郴州市儿童医院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长期向该医院提供工业氧的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和平目前已被逮捕。株洲市检察院表示,将对该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并依法适时介入调查。

    4月12日,郴州“问题氧”责任追究有了结果,8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等处分,2个单位被责令写出检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问责的同时,如果出现了严重的危害结果,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才能更为有效地减少与防范类似现象出现。

    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湖南省郴州市儿童医院“问题氧”并非孤例,医疗机构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使用早已是“公开秘密”。

    “工业氧医用主要是为了降低医疗成本”,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问题氧”频发,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医德丧失,这其中存在着诸多漏洞。比如,“很多人认为,工业氧与医用氧的氧浓度差不多,对人体不会产生危害。这样的认识偏差,导致不少医疗机构和监管机构对工业氧医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有不少医疗机构把医用氧当做非药品进行管理,这就导致了医用氧使用脱离了药品质量监管体系,“认识的偏差导致了监管的缺位与乏力”。

    “医疗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是另一方面的原因。有不少医疗人员明明知道医用氧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工业氧的生产、检测、管理有着严格区别,仍然敢冒违法犯罪的风险‘偷天换日’”。郑雪倩建议,光有“医院必须使用医用氧”原则性规定是不够的,有关方面应该尽快明确、强化医用氧的检查、处罚制度与手段,尤其是明确具体实施检查的机关与处罚标准。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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