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倒卖车票乱加价打人伤警察 女子因犯两罪被判刑
作者:褚宁 宗蔷   发布时间:2010-04-16 15:28:04


    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因倒卖车票而出手打伤民警妨害公务的案件。被告人南某依法被判刑。

    2009年10月21日,天津铁路公安处按照铁道部公安局、北京铁路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成立了专门负责打击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蓝盾”小分队。10月30日,“蓝盾”小分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卖一张火车票价加20元。接到电话,“蓝盾”小分队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通过走访调查,民警把目标锁定在南某身上。

    南某于2009年9月至12月间,采取预约订票并收取服务费的方法,共倒卖火车票76张,票证总价额人民币17381元;倒卖后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410元。天津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民警依法传唤了南某,在传唤的过程中,被告人南某用右手击打民警张某的面部,致使其面部软组织受伤,经鉴定构成了轻微伤。

    经审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南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铁路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采取变相加价的方法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和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南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