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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件二审开庭
作者:孟昭丽   发布时间:2010-04-20 09:52:39


    20日上午,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件二审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南平实验小学门口,郑民生连续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其中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目前在医疗专家的全力抢救下,5名受伤学生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3月26日,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以郑民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于同日转至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27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8日上午8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郑民生进行辩护。

    法院一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失败,又与同事和家人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

    一审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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