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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县:成功追诉首例诈骗农村医保金案
作者:刘德华 吴明远 发布时间:2010-04-20 13:51:30
四川省荣县检察院成功追诉一起涉案六人、涉案金额高达21万余元的首例诈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案。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吴某、虞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谢某等四人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5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指使黄某(在逃)、李某在荣县收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居民身份证用于诈骗,此外,还通过虞某、杨某(在逃)等人收集到26份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并将上述证件的信息内容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给蒋某(在逃),由蒋某找人仿造黄某、虞某、李某等26人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收费票据等资料,然后伙同他人持假资料到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诈骗作案26次,共诈骗医疗补助金16万余元。 此外,吴某还于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间,采取相同手段,在大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实施诈骗6次,共诈骗医疗补助金4.9万余元。其中吴某参与诈骗11次,诈骗金额82849.5元;虞某参与诈骗20次,诈骗金额122571.6元……近日,经二审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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