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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信用卡20张透支8万 无业男子被刑3年半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10-04-26 15:17:26


    在1年多时间内,向9家银行申领银行信用卡20张,并恶意消费本金达到8.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4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马丕毅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4万元。

    1959年1月出生的上海无业男子马丕毅,于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间,在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9家银行先后申请办理信用卡20张,并在明知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恶意透支本金共83061.14元用于个人消费、购买彩票等。期间,办卡银行多次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其催款,均未果。  2009年7月30日,马丕毅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案发后,马丕毅向被害单位退回部分赃款3160元。

    法院认为,马丕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及规定期限透支,累计本金金额达8.3万余元,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或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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