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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副乡长偷钱案"开庭审理 审后当事人痛哭
发布时间:2010-05-20 16:28:19
18日,合山市法院对副乡长偷钱案进行公开审理,经过近2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认证、辩护、陈述等环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一审判决将择日进行。
当日,合山市法院能容纳60多人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走廊的窗户外挤满了前来听庭的市民,有上百人之多。在旁听席第一排,前来观摩听庭的合山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5名早早就落座了。记者旁听了当天的庭审经过。 律师作盗窃未遂辩护 进入审判庭时,身穿囚服的被告人周能东面无表情。此时的他,脸色偏黑,胡须未剃,已经不是原来工作照上那张白胖的脸。 庭审中,公诉方认为周能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盗窃罪数额问题若干规定》,他所盗的5000元钱,正好达到盗窃数额巨大的起点,可判决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考虑到周能东有主动投案、退钱和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建议法庭量刑在3年至4年之间。 周能东的辩护律师,对周能东盗窃罪名作了未遂辩护,认为周在盗窃5000元钱后,并未离开被害人等的控制范围,钱最后也退还了,可视为盗窃未遂。除了对周能东主动投案、退钱和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辩护外,辩护律师还对周的悔过情节进行描述:周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多次痛哭悔过。同时,由于周没有偷盗前科,作为初犯,建议法庭给予缓刑。 对于未遂辩护,公诉方答辩时给予当庭否定。认为周能东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盗窃过程已经结束,应该视为盗窃既遂。公诉方向法庭建议,量刑要将周能东的公务员身份考虑进去,周当时是利用了他身份的便利得以随意出入被害人的房间的。 自称家庭困难才偷钱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向周能东提出一个久悬于人们心中的疑惑:一名月薪2000元左右的公务员,为什么还要去偷5000元公益金?周能东表示,偷钱是因为家庭困难,妻子家里起房子贷款,要还款。他当时是一时贪念犯糊涂,加上喝了白酒壮了胆。 在被告人最后的陈述环节,周能东大声地表示完全服法,自己罪有应得,非常后悔。他向被害人吴秀才一家道歉,因为他的行为伤害了他们,请求他们原谅;他说自己对不起曾经挂点的北泗乡瀑泉村人民,对不起同在北泗乡工作的领导和同事;对不起合山市委、市政府的培养,对不起合山市14万人民的期望。说完,他不停地低头用手擦眼睛。 因为家里有2个未成年的儿子、没有工作的妻子、80岁的老人,周能东希望法庭能给他从轻或减轻处理。在今后的服刑过程中,他会努力改造,好好做人。 庭审结束后当庭痛哭 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10时15分左右结束。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近2小时的庭审过程,可以看出法院是较为慎重的,一般的盗窃罪最多审理1个小时。 虽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辩护律师为周能东作的盗窃未遂辩护是不成立的。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周能东当天盗窃已经得逞,钱成功到手,犯罪过程已经结束。至于钱还没有用出去,那就是后话了。但如果判定犯罪未遂,周能东将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有可能获得缓刑。 庭审结束后,记者看到,周能东的目光不停地向旁听席上寻找,看到旁听席上的亲人后,他戴着手铐的双手合在一起,趴在旁听区和审判区之间的隔离栏上,低头痛哭。旁听席上,他的几名亲人和他相望痛哭,其他市民无声离席。 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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