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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劲砸歌厅 男子当庭悔罪
作者:李倩 蒲延红   发布时间:2010-06-03 08:35:21


    “我就是酒喝多了一时性急,我再也不喝酒了。”略显高大的29岁房山男子韩大春声音低沉,几个月前,韩大春因醉酒用手机猛砸向歌厅包厢内的电视和茶几,造成歌厅直接经济七千余元。6月2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0年1月13日晚上8点多,被告人韩大春与朋友等人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盛世豪情歌厅K111包房内唱歌、喝酒。凌晨12点多,韩大春突然用自己的手机将包房内的海信牌等离子电视机砸坏,并将包房内的大理石茶几掀翻,茶几面及水杯等物被摔碎,后歌厅负责人报警,韩大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经鉴定,被损坏的海信牌等离子电视机、大理石茶几价值共计人民币七千九百六十二元。

    庭审上,韩大春称:那天去歌厅唱歌,我接到了家人打来的电话,因为我家在外地,想到出来打工很辛苦又没有赚到什么钱,当听到家人希望我回家看看时,我又联想到自己生活和工作上有很多不顺心的事情,借着酒劲情绪突然就爆发了,我当时也不能控制就将手机扔出去了。我知道错了,我认罪,希望法院宽恕我,我愿意赔钱。

    据悉,此案将于近期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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