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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孔棪坤销售伪劣化肥案
发布时间:2010-06-04 08:47:47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至2007年5月间,孔棪坤在明知其销售的“中化牌”氯化钾肥系伪劣化肥的情况下,仍以每吨人民币2000元至2200元不等的价格,将91吨伪劣“中化牌”氯化钾肥出售给佛山市三水区的香蕉种植户梁伟江。梁伟江将所购买的上述伪劣化肥用于其所承包的867亩香蕉地上,造成其所种植的香蕉出现蕉叶枯黄、蕉蕾断蕾、蕉苗坏死的现象,减产幅度约30%,经济损失人民币209万余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被告人孔棪坤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孔棪坤不服,提出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孔棪坤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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