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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犯罪集团首犯被控5宗罪 团伙21人全落网
作者:王丽娜   发布时间:2010-06-21 11:34:52


    昨天记者获悉,以赵香富和张猛为首组成的(北京)密云21人犯罪集团悉数被检方公诉到东城法院。赵香富和张猛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五宗罪。

  现年34岁的赵香富、密云人,曾因故意伤害被判拘役。张猛今年33岁、密云人,曾因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两次获刑。去年3月,赵香富和张猛被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05年以来,赵香富和张猛相互勾结,纠集张爱武等人,在密云县饭店和歌舞厅等处寻衅滋事,并逐步形成以赵香富和张猛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2007年,赵香富和张猛登记注册了“北京芸富花卉种植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共同在密云县王各庄村南建设大院,将团伙成员聚拢在大院中,通过在潮白河河道王各庄段盗采砂石获取非法利益,豢养和资助集团成员。经勘查,共无证开采矿石料总量695400立方米,经鉴定价值为630余万。

  检方还指控,该团伙共涉嫌实施故意伤害2起、故意损害财物2起、寻衅滋事2起、聚众斗殴1起。其中检方指控,2007年5月31日,赵香富和张猛得知其铲车被砸的消息后,通过张爱武等人纠集多人,在密云县一个拆迁工程工地,持镐把、砖头等凶器,将受害者田某打成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2007年10月,赵香富伙同张爱武等人,在密云县一工地内,将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张某和高某等4人所有的房屋强行拆毁,并对闻讯而来的张某等人共同围殴、恐吓,将高某打成轻微伤。经鉴定,房屋价值达11万余元。检方还指控该团伙成员在洗浴中心殴打他人等。  

  检方认为,赵香富、张猛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固定的犯罪集团,分别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罪。赵香富和张猛属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涉嫌上述5种罪名。张爱武属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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