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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文章上传博客 博主被判拘役五个月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10-07-06 10:16:32


    上传淫秽文章亿友网博客,点击率达两万余次。近日,30岁的蒿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9年2月6日凌晨1时许,蒿某将一篇名为《精彩》的文章上传至亿友网中的个人博客空间内,供其他亿友网用户浏览。据了解,截止到今年1月29日,该文实际被点击次数为2.6万余次。

     3月5日,蒿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

    法庭上,蒿某称,因喜欢玩亿友网上的小游戏,注册开通了亿友网的博客,一次在浏览他人博客时,看到一篇淫秽文章,觉得“精彩”,便将该文章起名为《精彩》上传到自己的博客空间内。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蒿某法制观念淡薄,通过互联网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蒿某能认罪、悔罪,故法院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拿到法院判决后,被告人蒿某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并服从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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