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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义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受贿1.8万被判刑
作者:唐磊   发布时间:2010-07-07 14:20:08


    近日,(江西)崇义县法院审结一起受贿案,以犯受贿罪判处崇义县原国土局副局长张升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没收全部赃款。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张升连在担任崇义县国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人民币18400元。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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