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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老板办“副业”做广告开网站倒票
作者:王彧 肖毅   发布时间:2010-07-12 10:21:05


    男子高某在汉沽经营通讯器材店,发现汉沽没有火车票代购点,就在自己店中高价倒卖车票,并通过留电话,开设订票网站的方法招揽订票者。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这起倒卖车票案,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高某在天津市汉沽区经营通讯器材店,发现汉沽除了火车站能够买到火车票,没有火车票代售点,到塘沽区或杨柳青火车站买票还需要二三十元运费。高某认为这是一个商机,就在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自家的通讯店内打出了“出售全国始发往返车票”的广告,并在所在商城的门口打出了代买车票的大布标,后又在互联网上开办了两个网站:“我看行火车票订购网”及“迷你支付网”,并在“天津票网”上发“我要转让火车票”的帖子,并在网站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旅客通过上述几种方式订票后,高某集中到塘沽站或杨柳青车站购买,高价转卖。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高某以“手续费”、“送票费”等名义向32名旅客变加价销售铁路车票61张,每张火车票加价30到80不等,非法获利人民币2573.5元。后经乘客举报,高某在通讯器材店被抓获,公安民警当场扣押高某欲加价出售的天津至泰山的硬座车票4张。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理后做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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