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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乘黑车吃亏 大哥“仗义”报复获刑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10-08-02 09:57:44


    同乡小弟乘黑车被诈钱吃亏,两位“大哥”在找到黑车司机后,夺走了其行驶证并诈财2000元。7月3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史某和江某各有期徒刑9个月。

   2009年12月初,安徽省怀远县男子史某和江某和同乡陈某在一起小酌时,陈某不断“诉冤”:原来三天前的深夜,陈某从工地回家,在闵行沪光路上扬招了一辆QQ轿车,不到3公里的路程,被狠宰35元。听罢陈某的叙述,史某和江某义愤填膺,决定为其讨个说法。2009年12月22日深夜,两人潜伏在沪光路上,等待那辆QQ轿车。果然,那辆QQ车出现了,几人佯装成乘客拦车。QQ车司机秦某以为有客,连忙停车迎客。史某和江某上车后,要求秦某将车开到沪光路39弄门口,经陈某指认确定无误后,史某和江某掏出随身携带的铁管,猛戳秦某。之后,还强行拿走秦某的机动车行驶证,并“责令”其在第二天在约定地点用2000元现金赎回。次日,史某和江某至约定的闵行区颛桥镇中沟路附近,想与秦某联系拿钱时,被接报的公安人员将史某当场抓获,江某趁隙逃跑。今年2月11日凌晨,江某落入法网。

    法院认为,史某和江某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辩护人以其认罪较好等为由,请求对江从宽处罚之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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